《证据的语言——法学新思维录》读后感

投稿人:佚名 发布时间:2013/8/22 投稿交换  会员申请 全文3959字

内容预览:


《证据的语言——法学新思维录》读后感

【摘要】

……有关“证据”相关学科名称中最有使用价值的“证据学”与“证据法学”的争论,何家弘认为:“证据学与证据法学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所谓联系,就是说二者都是与证据有关的学科,而且二者可以在一定语境下互相替换。所谓区别,则是说二者的内涵和外延并不完全等同,而且在某些语境下确有甄别之必要。顾名思义,证据学是关于证据的科学或学问;证据法学是关于证据法的科学或学问,或者说,是关于证据的法律科学或学问。由此可见,证据学应该是证据法学的上位概念,证据学可以包括证据法学。”[1]笔者对于以上观点甚为赞同,因为对于学科名称的争论无非就是对于相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另外,作者还对“证据”与“证明”的概念及相关语词进行了相应的界定,并分析了出现语言混乱现象的原因。总之,“法律语言的使用需要统一和规范,在专业术语的使用特别需要统一和规范。常言道: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在专业术语的使用中,‘约定’可能比‘俗成’更为重要。当然,在‘约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对‘俗成’的情况进行实证研究,了解有关语词在立法语言、司法语言和学术研究语言中的使用情况,以便能够客观地决定语词的取舍。不过,约定就需要妥协和宽容。我想,对于一些学者来说,为了法律语言的统一和规范,‘忍痛割爱’就是一种必要的选择。”……  

【正文】  

在诸多学科领域,之所以存在纠缠于语言——概念和语词的学术争论或理论纷争,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争论者各自使用的概念或语词不同,二是因为争论者对同一概念或…………


本文共3959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初到新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已注册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会员老友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了解我站]

   
 网站编辑推荐您:
使用本站范文+AI写作,完美解决写作难题。✒️免费开始AI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