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推动本社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社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范围为当年可分配收益,包括当年收益与年初未分配收益。
第三条 本社按照效益优先原则开展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根据年度收益情况,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计提章程规定的公积公益金后,根据可分配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分配比例。
第四条 本社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按照提取公积公益金、向成员分配收益、其他分配的顺序进行。
第五条 本社开展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条件为:当年成员人均可分配收益达到 元以上,且本社集体可分配收益达到 万元以上(具体金额可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情况自行规定)。
第六条 本社当年可分配收益为负、无经营性收入或者经营性负债占经营性资产的比例超过100%等情形的,不开展成员分红。
第七条 本社开展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前,对年度收益情况进行清理,对不纳入收益分配范围的各项资金,一律不纳入分配;应纳未纳入收益分配范围的各项资金,及时纳入核算。
第八条 收益清理结束后,由理事会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应包括收益分配年度、当年各项收入、支出金额、本年收益金额、可分配收益总额、收益分配项目、参加分配成员人数、到户分配金额等事项。
第九条 本社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应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本社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本文共978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初到新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已注册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会员老友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了解我站]
网站编辑推荐您: | |
使用本站范文+AI写作,完美解决写作难题。✒️免费开始AI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