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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镇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的管理,加强廉政建设,节约机关开支,规范接待程序,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待原则
1、必需、合理、节俭、周到的原则。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
3、公务接待一律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审查、统筹协调安排,主要领导审批,财务月结月清。
4、对口接待,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陪同,陪同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的三分之一(来客10人(含)以下,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
二、接待范围
1、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和工作人员。
2、来我镇对接工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3、来我镇交流工作、参观考察、调研走访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及本市其他镇街需要接待的人员。
4、因工作需要,与我镇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人员。
5、招商引资客商。
三、接待流程
1、严格履行事前申报审批手续。
(1)安排公务用餐,接待陪同人员需到一楼党政综合办公室填写《就餐审批单》,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来客单位,主宾姓名及职务,来客人数,接待用餐事由,以及陪同人员姓名及人数。
(2)接待陪同人员将填写完整的《就餐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书记或镇长审批签字。原则上实行归口审批和主管审批,属党务类由书记审批,属政务类由镇长审批。
(3)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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