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新刑诉法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投稿人:杰妮 发布时间:2012/7/18 投稿交换  会员申请 全文2531字

内容预览:


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新刑诉法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在司法实务界影响巨大,程序意识比以前有所增强,司法人员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意识有所改变,对程序问题普遍比较关注,而不再把程序看作可有可无或者无足轻重的东西,提高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的自觉性。但是实施两年多来,也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证据仍然是困扰刑事审判的瓶颈。

(1)庭前审查问题走过场。

基层公安、检察机关在调取、搜集证据时仍然存在着工作过粗,审查不严,经不起推敲,往往成为律师攻击的把柄而毫无还手之力,移送起诉时,又把所有的主要有罪证据证据复印件时都移送给法院,以至于跟从前并无区别,“先定后审”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

(2)证人出庭难问题。

证人出庭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证人是否一定要出庭,那些情形有必要出庭,法无明确规定,又由于证人的诉讼义务观念不强,害怕打击报复等原因,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极少,使当庭质证成为困难。在调查中,我院近两年来审理的400多件刑事案件中,有95%以上无证人出庭,其中少量的证人出庭也是辩护人申请,公诉机关申请证人出庭的目前还无一件,而在每一起案件中均由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出示,事实上就形成了用证人证言代替了证人出庭作证。而对一些主要依据言词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尤为重要,在贪污受贿类案件中,庭审被告人翻供率极高,有的人又向辩护人出具了与其在侦查机关相反的陈述,然后下落不明,导致了法官在证据上难以取舍。有些案件侦查机关在询问证人时,语言表…………


本文共2531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初到新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已注册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会员老友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了解我站]

   
 网站编辑推荐您:
使用本站范文+AI写作,完美解决写作难题。✒️免费开始AI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