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土地划拨业务告知单
一、办理程序
1.用地单位至窗口申请用地;
2.拟订供地方案报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3.用地单位凭缴费票据至窗口领取批准文件。
二、申报材料
1.用地申请书(到所在地国土所、国土窗口领取或##市国土局网站下载);
2.项目批复、环评报告;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红线图原件;
5.经批准的总平图;
6.地籍调查成果(勘界报告、界址点成果表);
7.土地使用权来源文件(征地通知或原土地使用证);
8.用地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9.其他有关材料。
三、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四、收费标准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含征收后一年内即行划拨和原拆原建不扩大面积的土地):如城30元/平方米,丁堰、白蒲、石庄20元/平方米,其他镇(区)15元/平方米,国有荒滩、荒地7.5元/平方米;
2.用地管理费:按征(拨、使)用土地时所发生的经省以上批准及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税不进基数)的2%收取(在基数难以计算时可按土地最低保护价计收)。
五、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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