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某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作要求情况落实
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作规定》(**办秘【2014】42号)精神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实行“五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五项工作)制度,实行“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程序规范、风险防控”的权力运行机制。我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逐条对以上要求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要求,我单位认真对“五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五项工作)制度展开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只有一名局长。
1、人事工作由我单位办公室人员王红负责,干部人事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制度。各部门干部的任免、调入、录用、奖惩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2、财务工作由单位会计张立东负责。凡属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各项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3.工程项目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发包方案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责任制度。
4、物资采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公开招标,并对商品价格和质量实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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