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xx旅游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
审查制度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地防范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发生,促进行政执法合法、公平、公正,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xx号)、《xx省行政程序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xx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合法性审查,是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办案机构对案件调查完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将案件材料送法制机构,由法制机构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结论、处理建议及其法律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应当遵循全面、客观、公正、依法的原则。
合法性审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第三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主要针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结论、处理建议及其法律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包括对实体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的审查。
第四条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实体合法性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查清;
(二)违法行为是否超过追责时效;
(三)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四)事实是否清楚、明晰;
(五)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六)材料是否齐全;
本文共1589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初到新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已注册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会员老友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了解我站]
网站编辑推荐您: | |
使用本站范文+AI写作,完美解决写作难题。✒️免费开始AI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