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有关
职能及运行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14〕65号)、《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豫编〔2014〕5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各行业管理部门运行机制的有效衔接,依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有关职责界定及运行机制的通知》(豫交文[2014]820号),现将我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有关职责界定及运行机制明确如下:
一、职责界定
公路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职责,继续做好保留的行政许可等相关业务工作,对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公路安全保护区、集镇规划控制区、服务区等进行巡查,发现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造成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按照相关规定责成相对人实施赔(补)偿,并及时抄告给当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做出行政许可后,应及时书面告知当地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对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行政许可擅自实施的违法行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应及时查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
本文共1588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初到新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已注册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会员老友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了解我站]
网站编辑推荐您: | |
使用本站范文+AI写作,完美解决写作难题。✒️免费开始AI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