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实力的认识与思考

投稿人:佚名 发布时间:2014/10/27 投稿交换  会员申请 全文57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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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孟建柱部长提出的固本强基,实质上都是在抓基层、打基础。现在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和“四大建设”,更是一种理念上的升华,既是对基层基础硬件的建设,也是对软实力的一种提升。今年以来,公安部、省厅、市局、支队先后组织对当前基层大队的警力、经费、执勤岗位津贴政策等保障情况进行调研,充分体现了各级组织对基层岗位的重视和关注,体现了各级领导对基层民警的关心和爱护。下面,本人结合自身实际,就目前基层保障工作谈几点个人拙见。一、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现状(一)道路交通管理机构配置情况1、编制情况。1987年6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在沂源县交通局监理站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沂源县公安交通警察队,为股级行政单位。1990年1月,沂源县划归淄博市,隶属于淄博交警支队。1996年,淄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沂源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县大队。2006年,更名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2、警力分布。现有在职在岗民警63名,其中大队班子成员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21名,副主任科员5名。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4人。30岁以下7人,31岁至40岁26人,41岁至50岁27人,51岁至53岁3人。离岗民警8人,退休民警5人。大队领导设置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副教导员、副大队长,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宣传科、交管科、法制科、车管所、事故处理科、安办、一中队、二中队、南麻中队、悦庄中队、鲁村中队、东里中队14个基层单位。2007年基层单位升格,13个单位为副科级单位。(二)承担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1、辖区基本情况。沂源县位于淄博市最南端,是淄博市的南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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