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投稿人:是我… 发布时间:2011/11/29 投稿交换  会员申请 全文1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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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不知不觉间,新农合制度在我县已经运行*年,第*次筹资工作又开始了,患病住院的人能够切身感受到新农合制度给家庭带来的实惠和解除病痛后带来的快乐,也能明显感受到随着政府投入的不断增加,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农民个人自付比例逐年减少,为了让全县城乡居民更好地了解并及时交纳参合款,现将我县2012年城乡居民个人筹资和重点报销政策简要介绍如下,请仔细阅读并相互转告。一、筹资工作。2012年人均基金总额为290元,其中:中央、省、县财政补助240元,城乡居民每人需缴纳50元,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必须全部参加(包括在校学生),筹资工作自11月1日开始,12月5日结束,县直城镇居民持就诊卡和户口簿到各居委会办理。二、住院报销政策。1、起付线。多次住院,分次扣除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自付。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计划生育对象持证件报销时免收住院起付线。2、封顶线。每位参合对象年内实际获得住院报销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3、住院报销比例。医疗机构分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各类主要所指乡镇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被处罚的等其他医院报销比例85%80%75%75%55%4、住院保底报销。住院治疗且医药费用超过起付线的病人,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45%。住院医药费用5—10万元部分,保底报销比例为55%;10万元以上的部分保底报销比例为65%。5、住院分娩报销。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3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报销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报销,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报销比例执行,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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