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公诉科优秀事迹材料

投稿人:佚名 发布时间:2010/7/30 投稿交换  会员申请 全文14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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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公诉科优秀事迹材料

一年间,在院党组成员的领导和支持下,xx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干警们以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地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不断开拓创新维权之路,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千里取证,洗尽少女屈辱泪2009年初,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时某涉嫌强迫卖淫一案时,犯罪嫌疑人时某拒不认罪,百般狡辩,并说他与被害人高某是恋人关系,并未强迫她卖淫。为了做到不枉不纵,更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维护被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承办人冒着风雪乘车一路奔波千余里去到被害人高某所在县城,将高某的血泪控诉详细记录下来。原来高某和时某是在网上认识的,高某被时某的花言巧语所欺骗,并轻信了时某安排高薪工作的虚假承诺,不想与时某见面后就掉进其事先精心设计的陷阱,高某在时某的强迫下卖淫为其挣钱。查清事实真相后,承办人又多次与高某通电话,以女性特有的耐心和细心,反复做其思想工作,鼓励其走出阴影,直至高某开始新的生活。二、宽严相济,严把审查监督关2009年,xx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严格依照《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案件,公诉部门的干警们坚持对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进行社会调查,因材施教,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2008年4月份,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王某故意伤害同班同学贾某的案件中,承办人发现两人发生矛盾的起因是因贾某向班主任打了王某上课说活的小报告,后两人在校园厮打时,王某用一个扁铁钩将贾某的头部打伤。二位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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