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指导意见(试行)

投稿人:hong… 发布时间:2006/10/6 投稿交换  会员申请 全文6549字

内容预览:


南海区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并规范全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学质量,预防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小学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二条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

第三条  教学事故依据教学工作与管理工作,分为教学工作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两种。第四条  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第二章教学事故

第五条  教学工作事故

(一)一般教学工作事故

1.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拖堂超过3分钟以上。

2.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不按要求准备教学素材或设施;教学内容出现明显的知识性错误。

3.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学校职能部门批准,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随意改变上课地点。

4.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


本文共6549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初到新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已注册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会员老友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了解我站]

   
 网站编辑推荐您:
使用本站范文+AI写作,完美解决写作难题。✒️免费开始AI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