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加强人大调查研究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关于人大监督工作调查与思考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人大提高监督质量,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的基本工作方法。
一、人大调查研究的特性
人大调查研究是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因此,它与其他部门的调查研究有着明显不同的特性。
1、法律性。人大既有一般性的专题调查研究,又有特有的调查研究,如视察性调查研究(代表视察活动)、检查型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这些调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一种法定的调查权。
2、监督性。人大的调查研究一般都是围绕人大监督议题进行的。通过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监督对象的情况,发现并提出问题,其核心和目的是督促监督对象纠偏改错。因此,这种调查研究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监督。
3、权威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从组织实施的主体看,是国家权力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从参与调查的人员看,有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依法聘请的专家。这种调查权来自人民,调查直接体现民意,这是人大调查研究权威性的根本保证和深厚根源。
4、服务性。人大的调研是紧紧围绕代表大会、常委会行使职权,审议议题进行的。在会议审议有关议题之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摆问题、找规律、提建议,侧重点放在研究解决问题上,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策服务。 …………
本文共2009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初到新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已注册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会员老友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海量的写作范文库![了解我站]
网站编辑推荐您: | |
使用本站范文+AI写作,完美解决写作难题。✒️免费开始AI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