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学习研讨会发言稿

投稿人:君枫 发布时间:2015/12/21 投稿交换  会员申请 全文36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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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习安排,我就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这一研讨主题,做一简要发言,与大家共同研讨,有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三严三实”: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中国石油的企业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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